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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马来西亚,人肉搜索(doxxing)违法吗?2025 年《刑事法典》新罪行与社群专页

违法。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,为了骚扰或恐吓他人而公开其身份资料,属于《刑事法典》第 507E 和 507F 条下的罪行,最高可判监禁三年。本文说明第 507B 至 507G 条涵盖什么、告白专页怎样成为犯罪的工具,以及管理员应该拒绝发布什么。

VibeFlow 团队 · 发布于 · 更新于 · 阅读约 8 分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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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仅为一般资讯,并非法律意见。 文中所述条文生效不久,法院判例仍然很少。请到 lom.agc.gov.my 查阅《刑事法典》的现行条文;遇到实际案件,请咨询律师。

简短回答。 违法。在马来西亚,人肉搜索(doxxing,又称“起底”)是犯法的。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,《刑事法典》第 507E 和 507F 条规定:为了骚扰、困扰或恐吓某人,或为了让伤害随之发生,而发布或散播其身份资料,即属犯罪。最高刑罚是监禁三年、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法律条文里并没有“doxxing”这个词,但规管的正是这种行为。

多年来,马来西亚的网络骚扰即使被提控,援引的也是为其他目的而设的条文:刑事恐吓、侮辱他人贞操,或《1998 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》第 233 条的不当使用网络设施罪。霸凌和人肉搜索本身并不是独立的罪行。

这种情况在 2025 年 7 月 11 日改变了:《2025 年刑事法典(修正)法令》当天生效,在《刑事法典》中加入第 507B 至 507G 条。本文说明这些条文涵盖什么,以及社群专页的管理员为什么应该认真看待。

新条文涵盖什么

大致上,这些条文分为三组。

威胁、辱骂或侮辱性的通讯

第 507B 和 507C 条针对使用威胁、辱骂或侮辱性的言语或通讯,或同类行为。其中一条针对意图使他人受到骚扰、困扰、恐惧或惊慌的行为;另一条涵盖很可能造成这些后果的行为,不论那是不是行为人的目的。这些罪行可以用任何方式触犯,条文明确包括电子通讯。

使人害怕受到伤害,以及挑衅

第 507D 条针对使他人相信自己将受到伤害的行为。这一条也包含这组条文中最严重的罪行:如果有人因这类挑衅而企图自杀或自杀身亡,犯罪者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年。

人肉搜索

第 507E 和 507F 条针对发布或散播他人的身份资料。

  • 第 507E 条适用于为了使该人受到骚扰、困扰、恐惧或惊慌而这样做的情况。最高刑罚是监禁三年、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  • 第 507F 条适用于这样做使该人相信伤害将随之而来,或助长伤害发生的情况。最高刑罚是监禁一年、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
以上最高刑罚,是一位刑事律师在 2026 年 1 月 25 日《新海峡时报》的报道中所作的归纳。该报道也指出,《刑事法典》里并没有一项名为“doxxing”的罪行——第 507E 和 507F 条,就是涵盖这个词所指行为的条文。

第 507G 条提供定义。“身份资料”的定义很宽,涵盖足以识别或找到一个人的各类资料。

各条的最高刑罚不同——大致是监禁最高一年或三年、罚款,或两者兼施;十年的最高刑期只适用于上述的挑衅罪行。

实际上,哪些算是身份资料

这里不打算复述法律定义。在真实的人肉搜索事件里,出现的资料都在意料之中:

  • 全名——当事人原本是匿名的,或只以网名为人所知;
  • 住家地址、宿舍楼和房号;
  • 电话号码、电邮地址、社交媒体账号;
  • 身份证、护照或学号;
  • 工作地点、雇主、上课时间表;
  • 车牌号码;
  • 拍到当事人的脸、住家或车子的照片;
  • 家人的姓名和资料。

每一项资料是否本来就能在某处查到,并不重要。人肉搜索在于“收集起来”和“指给人看”:把找到某个人的方法,摆在一群有理由生气的人面前。

告白专页怎样成为工具

管理员往往把骚扰看成是别人对专页做的事——垃圾投稿、留言区的谩骂。新罪行提醒我们想想相反的情况:造成伤害的,正是专页本身。

“公审”帖。 投稿指认某个人,并招来众怒:乱停车的司机、给了差评的顾客、被指插队的学生。往往附上照片或车牌。投稿者觉得自己理直气壮。结果是,一个被点名的人要面对几百个充满敌意的陌生人。

揭发帖。 “[匿名账号] 背后的人是 [姓名],[学院] 的,住在 [宿舍楼]。” 这是最直白的人肉搜索。

连环帖。 连续几天或几个星期,都有关于同一个人的投稿。没有哪一篇特别过分。合起来,却是针对一个人的持续行为,而当事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它在公众面前展开。

“寻人”帖。 “有人知道这是谁吗?”并附上照片。不论动机如何,它都是在请读者动手指认,而留言区里总会有人照办。

留言区。 一篇仔细抹去身份线索的帖子,下面却有读者补上了姓名、Instagram 账号和学院。

在每一种情况里,管理员都选择了发布,或选择了让留言留着。到底是作者、管理员,还是两者都触犯了法律,要看事实,也要看法院如何解释这些条文。但是,明知故犯地把某人的资料发布给一群充满敌意的人看,这样的管理员很难说自己对后果没有责任。

可能同时适用的其他法律

同一行为可能触犯多项条文:

  • 《1998 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》第 233 条——意图辱骂、威胁或骚扰他人而传送淫秽、不雅、虚假、具威胁性或极度冒犯的内容。
  • 《刑事法典》下的刑事恐吓——以伤害他人的人身、名誉或财产相威胁。
  • 诽谤,包括民事和刑事——如果关于该人的说法是虚假且有损名誉的。见《诽谤与告白专页》。
  • 《2022 年反性骚扰法令》——如果行为带有性的性质。
  • 《2010 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》——如果个人资料是在商业情境中、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被披露。

管理员应该拒绝什么

一份简短而坚决的清单,比逐案斟酌更容易执行。

  1. 不发布任何私人个体的身份资料——上面列出的任何一项都不行,永远不行。
  2. 不发布为了羞辱他人而拍摄或发布的照片。
  3. 不发“这是谁?”的帖子。
  4. 不发连环帖。 如果某个人一再成为投稿的对象,就停止发布其中任何一篇,不论每一篇看起来多么温和。
  5. 不发号召针对某人采取行动的内容——“让她知道大家怎么想”、“把他弄红”、“你们知道该怎么做”。
  6. 不转载取自他人私人账号的内容来取笑对方。

如果投稿描述的事情确实不对——袭击、偷窃、诈骗——答案仍然不是公布对方的资料。请告诉读者这类事情可以向哪里举报。告白专页无法调查,无法听取另一方的说法,一旦认错了人也无法挽回后果。认错人很常见,而后果落在一个什么都没做的人身上。

管好留言区

  • 一看到点名、标记(tag)或以其他方式指认帖子当事人的留言,就马上移除。
  • 某个名字开始流传时,用平台的关键字过滤功能拦下含有这个名字的留言。
  • 如果指认的尝试一再出现,就关闭该帖子的留言。
  • 屡劝不听的留言者,限制或封锁他。

更多细节见《管理告白帖子的留言》。

如果你的专页已经发布了这类内容

  1. 立刻移除,包括 Instagram、限时动态,以及任何转发过的地方。
  2. 移除指认当事人的留言,并关闭留言。
  3. 不要发一篇把细节再说一遍的解释文。
  4. 如果当事人联系你,道歉,确认已经移除了什么,并询问是否还有其他地方看得到。
  5. 记录事情经过,以及你在流程上作了什么改变。
  6. 如果警方或律师联系你,先取得法律意见再回应。

如果有人正被针对

如果你通过投稿队列或其他途径,发现某人正成为连环攻击的对象,对方可能并不知情。可以考虑在不泄露投稿内容的前提下,低调地提醒对方检查一下隐私设定并保留记录。我们为当事人写的指南《匿名专页发布了关于你的内容,该怎么办》列出了他们可以采取的做法,包括向平台、向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(MCMC)和向警方举报。

这件事为什么不只是法律问题

2025 年的修法,起因是公众对一些个案的关注:持续的网络欺凌被认为与当事人的死亡有关。这些条文之所以存在,是因为伤害是真实的。一个有几千名追踪者的专页,对准一个十九岁的年轻人,是一股巨大的力量,而承受的一方没有对等的方式回应。

开关握在管理员手里。大多数时候,正确的做法都很平淡:拒绝、删除,然后处理下一篇投稿。

常见问题

在马来西亚,人肉搜索违法吗?

违法。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,《刑事法典》第 507E 和 507F 条规定:为了使某人受到骚扰、困扰、恐惧或惊慌,或使其相信伤害将随之而来,而发布或散播其身份资料,属于刑事罪行。条文没有使用“doxxing”一词,但描述的正是这种行为。

在马来西亚,人肉搜索的刑罚是什么?

触犯第 507E 条,最高可判监禁三年、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触犯第 507F 条,最高可判监禁一年、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如果第 507D 条所涵盖的威胁或辱骂行为导致他人企图自杀或自杀身亡,最高刑罚是监禁十年。

网络霸凌在马来西亚是罪行吗?

是。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生效的第 507B 至 507D 条,涵盖意图或很可能使他人受到骚扰、困扰、恐惧或惊慌的威胁、辱骂或侮辱性言语和通讯,不论以何种方式作出,包括电子通讯。

如果资料本来就是公开的,还算人肉搜索吗?

可以算。人肉搜索在于“收集起来”和“指给人看”:把某人的姓名、地址、车牌或照片,摆在一群有理由对他生气的人面前。每一项细节是否能在别处查到,并不是这项罪行的关键。

别人投稿的人肉搜索帖子,专页管理员要负责吗?

有可能。到底是作者、管理员,还是两者都触犯了法律,要看事实和法院如何解释条文,而目前判例还很少。明知故犯地把某人的资料发布给一群充满敌意的人看,这样的管理员很难说自己对后果没有责任。

在马来西亚,人肉搜索可以向哪里举报?

可以向发布该帖子的平台举报,通过 aduan.mcmc.gov.my 向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投诉,也可以向警方报案。请保留截图,截图里要看得到帖子、发布它的账号或专页,以及日期。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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